贵州2024年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已经公布,笔试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素质测评的具体形式和考察内容,准备参加选调的毕业生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加强贵州省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党政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北京大学等40所高校,中国政法大学等9所高校部分专业(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上述选调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4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职位
党政机关职位分为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3个层级,专业方向分为财经方向、法学方向、土建交通方向、信息技术方向、工矿能源方向、农林方向、旅游生态方向、水利水电方向、文史哲方向、教育卫生方向以及不限专业11个类别。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分为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2个类别。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录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gzzzb.zhikaocn.com/390)查看。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周岁。以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6.2024年毕业,符合选调职位的学校范围、学历学位层次、专业方向等条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7.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市(州)级以下党政机关职位,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除职位有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不受上述5个条件的限制。
8.报考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的毕业生,一般应为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省服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1.学校推荐及报名材料准备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准备以下材料:①《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身份证;③学信网查询的学籍报告;④党员身份证明;⑤奖学金证书;⑥表彰证书;⑦学生干部证明;⑧参军入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①至③为必须提交的材料;若有④至⑧相关材料,请据实准备。以上材料是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的重要依据,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分别制成PDF文件,在报名时通过相应栏目上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
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00;
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00;
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下午14:00。
②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gzzzb.zhikaocn.com/390)查看具体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③报名系统须实名注册,每名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注册后不可修改,请据实填写。
④每名报考人员可同时填报1个党政机关职位和1个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也可只填报1个职位。同时获得2个职位签约资格的,只能选择1个职位签约。
注:报考人员须根据具体职位明确的条件进行填报,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⑤素质测评将在18个城市设置考点。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点城市,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择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及职位改报
省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方向、一贯表现、来黔工作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按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一经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笔试人员的,不得改报。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笔试人员的,可及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主要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①10月10日下午14:00,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以及市(州)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②10月12日下午14:00,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和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以及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③10月14日下午14:00,所有职位截止报名和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均进入笔试。
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个职位当前报名情况,并按上述时间节点,显示每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状态和是否进入所报职位笔试环节等情况。报考人员应根据以上情况,及时、理性填报或改报职位。
报名结束后,将统一发布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进入后续环节人员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
(二)素质测评
1.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素质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同时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报考人员,本次选调素质测评结果通用。笔试、面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10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①笔试。笔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合格的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2.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由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三)确定签约人选
素质测评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评价、素质测评等情况,结合我省干部队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需要等因素,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人选确定后,即签订就业协议。同时确定为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签约人选的报考人员,只可选择1个职位签订就业协议,另一职位的签约资格自动取消。协议一经签订,报考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安排工作单位
对于党政机关职位的签约人员,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签约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就业意向等情况,安排工作单位。
(六)考察
党政机关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开展,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执行。重点对签约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高校所在城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人民警察职位的签约人员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八)递补、调剂
在选调过程中,若有空缺职位,则适时开展递补、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公示录(聘)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宜
1.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笔试、面试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本校校园网和招生就业网以及用人单位网站的有关信息。
3.本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委组织部。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880028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96567(转0)
附件1: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doc
附件2: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1日
聊城市2023年第四季度辅警招录薪资待遇说明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聊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145名。聊城市公安局48名,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50名,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33名,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4名,冠县公安局10名。具体职位招录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3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3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岗位)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和录用(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
本次公开招录辅警将在聊城市公安局、聊城交警、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冠县公安局、戎威远安保服务聊城市分公司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详见《聊城市公安机关2023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索引页、本人单页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7)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8)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一份;
(9)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银行征信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适时通知。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招录数。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考务费
本次考试的考务费用采取现场缴纳的方式。只有进入考试环节的报考者方可进行缴费。报考者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支付。
1、收费标准:体能测试每人40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50元。
2、缴费成功才能参加该科目考试。
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六)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试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试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试环节。
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试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试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七)考试
1、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内容;报考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将适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进入面试名单但放弃参加的,招录单位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尾数四舍五入。
3、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聊城市公安局驾驶与操控"职位实行特殊招录方式。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设置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公布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按达到专业技能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尾数四舍五入。该职位不设开考比例。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实施办法由聊城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含采取特殊招录方式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造成的缺额,可从本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此次招录未被录用人员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当无递补人员或综合成绩超过一年,本次招录递补工作结束。
(十)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聊城市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现行标准每月32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现行标准每月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冠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9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五、其它
1、报考者必须对自己报考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录之用,恕不退还。
3、本次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分别在聊城市公安局、聊城交警、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冠县公安局、戎威远安保服务聊城市分公司等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布,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辅警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招录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辅警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聊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聊城市公安局:0635-8766110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0635-8766110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0635-8766110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0635-8766110
冠县公安局:0635-7173057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聊城市公安机关2023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
2.聊城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下载链接:
提取码:u7k7
聊城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