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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台县2023年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2026-09-09

2023年四川三台县的教师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了解到,该县第五批次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已经发布,共设置32个教育专业技术岗位。本次招聘主要通过重庆大学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考核,报考者需提前完成网络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核分为综合初评和综合测评两个环节。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四川三台县2023年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台县2023年第五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32名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三台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第五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所有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报考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一)考点设置:本次将在重庆大学设立考点。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预报名

预参加重庆大学考点报名的考生,在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20日下午17:00完成网络预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个人资料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三台中学394018727@qq.com、芦溪中学512130447@qq.com、三台一中413342508@qq.com、刘营职中277138576@qq.com)。

网络预报名仅作为报名意向统计,预报名的考生仍须携带打印的个人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岗位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前亦可完善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个人资料准备如下:

(1)《三台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第五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审核表 》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等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所载学历、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名称为准。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往届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省教育厅与考生签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需在报名时说明。

(5)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2.重庆大学考点现场报名、宣讲会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21日下午14:00-17:00在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进行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可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参加现场报名。已参加网络预报名的考生,请于上述时间带上相关资料到重庆市现场报名地点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未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宣讲会安排

时 间:2023年10月21日下午14:00-17:00

地 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参加对象:已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愿意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以及想要了解我县考核招聘活动的考生。

(三)资格审查

本次网络预报名仅进行资格预审,各招聘学校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预审后,报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和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教师资格证的审核由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考生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资格。[page]

四、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一)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二)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三)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采用现场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综合测评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及综合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

1.参加考核的2024年应届考生务必带上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往届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绵阳市三台县2023年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以上均简称《协议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将《协议书》递交招聘单位。

2.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未签订《协议书》的岗位,招聘学校可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内进行递补,综合测评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递补。已签订《协议书》的人选放弃后,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同一岗位根据招聘人数,按照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则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复检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九、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0816-5336719 ;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332323;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5263317;

三台中学刘老师、芦溪中学李老师、三台一中孙老师、刘营职中张老师:点击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

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5768875。

附件:1.三台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第五批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三台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教育专业技术人才第五批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审核表

2023年10月11日

2023下半年四川北川县招才引智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3下半年四川北川县招才引智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拟赴国内高校考核招聘13名北川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思政1名、地理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以及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就读大学(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公费师范生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愿意在北川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以上; 。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陕西师范大学

(1)时间:2023年10月 22 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二层东201。

2.四川师范大学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室1。

3.西南大学

(1)时间:2023年 10月28 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

4.西华师范大学

(1)时间:2023年10月29 日上午9:00至12:00。

(2)地点: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宣讲室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对应的高校现场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北川羌族自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自荐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或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颁证机关出具的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文件等,并签订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本人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考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现场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覆盖本次考核招聘全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三)考核

1.现场考核: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采取试讲方式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试讲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打分进行排名。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2.签订协议: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由北川中学与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3.试讲教材:附件3

四、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0816-4823643(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

3.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试讲教材

2024四川三支一扶考试报名条件公布

2024四川三支一扶考试报名条件公布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25日后出生);

(五)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青海2023特岗教师招聘公告详情

青海2023特岗教师招聘公告详情

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86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下方链接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2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2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5月4日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4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2月27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cshtml?namepid=647)、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自行网上截图留存,笔试成绩复核结束后不提供成绩查询及证明服务。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 +《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小学科学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要求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玉树州

1.报考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省六一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3年4月12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8日至19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证明及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

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组考单位防疫工作。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04309

系统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66344

附件:1-9.2023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点击链接查看)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青海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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