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26-09-06

2023年江苏招聘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江苏师范大学这次公开招聘涉及多个岗位,博士研究生、具副高或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限制各有不同,025至027岗还有单独的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今天小编把关键信息都整理出来了,报名前可以先对照一下。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江苏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001-024岗: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025-027岗: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1.001-024岗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3日9∶00-9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3日-9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3日9∶00-9月27日18∶00。

2.025-027岗为短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3日9∶00-5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3日9∶00-6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3日-6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3日9∶00-6月2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3.001-024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如有合适人选,即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025-027岗为短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考核前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身份、奖励和科研成果等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等证明

已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和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考核程序

1.001-024岗考核程序包括面试、教学试讲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

(2)教学试讲:教学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试讲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试讲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2.025-027岗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考核安排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001-024岗按照教学试讲成绩排名,025-027岗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如001-024岗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心理测试为考察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师范大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要求提供备案所需材料,如在职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江苏师范大学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30个工作日内不与江苏师范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561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1537163956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江苏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神木市幼教辅导员招聘公告发布

2023年神木市幼教辅导员招聘公告发布

为了有效解决我市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全市现有幼儿教师配备情况,市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为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部分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辅导员300名,其中总成绩前180名安排在城区(含衡阳新区)幼儿园工作,其余人员安排在乡镇幼儿园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专业知识。

2.神木户籍(落户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0日至2005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或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xsm.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招聘信息发布后,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4日至5月26日8: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神木市青少年宫。

3.报名需提交材料:《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http://www.chsi.com.cn),考生现场照相,费用自理。

4.报名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及考务相关信息将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xsm.gov.cn)公布。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数。

2.内容及分值。幼儿园辅导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分值1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所需提供的资料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名额1: 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复审),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 3比例,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设置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活动组织两项内容,分值各为60分、40分。教材统一使用各幼儿园对应科目现行教科书。

(六)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由市教体局会同公安局、法院等部门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的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付。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当神木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再需要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时,人力资源公司可单方面逐步或全体解聘。

四、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幼儿园辅导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入,一年一聘,在聘期内经学校考核良好,家长、社会评价满意,进入下一年度聘用。

(二)招聘的幼儿园辅导员工资每月3500元,其中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参照公益性岗位享受所在学校市级奖金福利等待遇。

(三)受聘人员聘用期间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学期考评、学年考核,凡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教体局。

咨询电话:0912--8332284

附件: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神木市幼儿园辅导员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0日

2023年江苏高校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公告

2023年江苏高校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其中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C1+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张三"发送至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

(三)报名缴费:

1.缴费金额: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2.缴费资格: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并收到缴费通知后才具备缴费资格。

3.缴费时间:2023年10月7日16:00至2023年10月19日16:00,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视为无效报名。

4.缴费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缴费时按照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备注缴费,如应聘C1+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张三+联系方式",如不备注信息将无法确认缴费情况,后果自负。

5.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或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招聘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或者在缴费时间结束之后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及聘用

1.由用人单位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初审通过的报名成功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考试方式一般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等。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之一。

3.按照前期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成绩从高到低取到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4倍数量进入面试。

4.招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6.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请仔细查看各岗位招聘条件,如不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邮件投递等问题,请联系附件1中的相关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977,罗老师;其他相关咨询可联系025-85866262,李老师、王老师。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第三批).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专业2023各省分数统计表

辽宁中医药大学2023中药学专业分数详情

中山农商银行2024年招聘条件详解

2023年苏州丰茂幼儿园教辅及保育员岗位招聘通知

毕业清考大学有哪些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china0527.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36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