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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选调工作通知

2026-09-10

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选调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选调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笔试,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具体的考试安排,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加公文写作,面试考察综合分析能力。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赣州市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选调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赣县区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水平,打造区域科创高地”,推动区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工作提能级、上水平。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赣州市内赣县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名额

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岗,共2名。

三、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可靠,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苦干实干,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强烈的责任感;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六)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须一年县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3日;

四、报考对象范围

按省、市规范要求进入赣州市内(不含赣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四)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在原单位服务期未满的;

(七)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起至10月26下午17:30止。

(三)报名方式、地点: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报《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随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概不退还)交现场查验。

报名地点:赣县区灌婴路1号总部经济大楼中塔楼17楼1713。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名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列入笔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或其他与选调条件不符的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五)考试

1.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笔试。

一是笔试人数高于岗位选调人数3倍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考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是笔试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选调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列入入闱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面试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选调人数,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可列入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人数高于岗位选调人数,按照考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

4.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文字功底、材料写作等方面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后,由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由后一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由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组成考察组对入闱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选调手续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选调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

八、公开选调联系方式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赣县区科创中心公开选调人员职位表

附件2:赣县区科创中心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赣县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南昌招聘合作交流工作人员1名通知

2023年南昌招聘合作交流工作人员1名通知

因工作需要,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作交流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情况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负责会议办理、政务调研、合作交流、重大活动办理及其他临时性的工作等。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14:00时。

2.报名方式: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投递简历:简历投递网址: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jobsa=jobs_showid=69545

注: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报名,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凡发现报名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二)面试:

1.用人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择优电话通知面试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不予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要求:考生根据面试通知(短信或电话)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若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考生需要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此招聘公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其他相关报考资料。

(三)用工管理

根据面试结果,由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以外包服务方式进行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地点、待遇及福利

1、工作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待遇:月收入5000-5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有三节福利及年终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宜

1.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2.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自己负责。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83867510 黄先生(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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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模版)

2023年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2人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聘2人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要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满2年;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专业不限,要求从事综合文字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上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相关材料有: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低于3倍人数的,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发布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的方式反馈。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日9:00--11月4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扫码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单个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时政热点及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对策性论文等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市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0573-83686112。

监督电话:0573-82726500。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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